《非高等教育職業技術教育制度》
《非高等教育職業技術教育制度》

前言

  職業技術教育承載著為社會培養技術人才的重任,越來越受到世界的重視,許多國家甚至將其提升到對於國家及人類發展至關重要的高度。《非高等教育發展十年規劃(2011-2020年)》把發展與產業適度多元化需要相適應的職業技術教育作為重要的目標,而特區政府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五年發展規劃(2016-2020年)》中也把推動職業技術教育的發展和創新作為“教育興澳,人才建澳”戰略的重要舉措。

  本澳現行的職業技術教育制度是透過1996年頒佈的九月十六日第54/96/M號法令“關於技術及職業教育之指導性制度”而規範的,該法令實施至今已超過二十一年。其間,澳門的社會,尤其是經濟方面已發生巨大變化,各方面的飛速發展對職業技術人才的培養提出了許多新的要求,而第54/96/M號法令的部分條文亦須配合澳門社會的整體發展及對人才培養的需求而作出調整。為了全面落實於2006年頒佈的第9/2006號法律《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需要對第54/96/M號法令進行全面修訂,以建立更加完善的、適應澳門社會及人的發展需要的職業技術教育制度。

  為此,教育及青年發展局草擬了《職業技術教育制度》諮詢文本,在2018年6月6日至7月15日期間,進行公開諮詢,藉此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將於公開諮詢期結束後的180日內將所收集的意見匯集,並在此基礎上編制諮詢項目總結報告,同時按《公共政策諮詢規範性指引》的規定發佈有關報告。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還將對收集到的各方意見作出分析、研究,以此完善法規草案的內容,開展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