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諧校園-以愛同行.拒絕欺凌
和諧校園齊共創海報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重視學生的健康成長,一直以“預防為先、教育為重”的原則開展“和諧校園”工作,致力與各界共同為學生營造關愛、友善、和諧的社會環境和氛圍。

  多年來,教育及青年發展局透過資助輔導機構在校提供學生輔導服務,學生輔導員除為有需要學生提供個別輔導外,也為不同教育階段的學生舉辦弱健共融、和諧校園、預防暴力和欺凌行為、處理人際衝突、善用互聯網、自我保護、珍惜生命及情緒管理等預防及發展性輔導活動,協助學生建立正確的價值觀、和諧的人際關係及善用互聯網,從而促進身心健康。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亦協助學校加強校園安全管理及推動德育小組工作,並透過各項培訓加強教職員對欺凌的認識及敏感度,在課堂及課餘生活中,多留意學生之間的互動情況,營造互相尊重及友愛互助的氛圍,並教導學生遇有衝突事件時應運用適當的方法處理。

  家庭是學生健康成長的重要一環,教育及青年發展局致力推動“家校合作”,透過各類親職教育提升家長對子女成長階段的認識,促進親子溝通技巧,協助建立良好的親子關係,在子女成長路上提供親密支持、信任和保護。

甚麼是“欺凌行為”?

  • 欺凌者與被欺凌者之間的權力並不平等,被欺凌者沒有能力作出反擊;
  • 以多欺寡或以強欺弱;
  • 透過肢體暴力、攻擊性語言、排斥、孤立或強索的形式來傷害別人;
  • 上述的全部或部分情況持續地出現。


常見的校園欺凌行為的類型:

類型 例子
肢體暴力 推撞、打人、以肢體暴力惡意侵害等。
攻擊性言語 起花名、譏笑身材、樣貌或背景,甚至言語斥責。
排擠孤立別人 故意無視別人存在、聯同他人加以排斥、恐嚇阻止等。
強索行為 刻意地強取或收藏他人的物品,或以威嚇方法強迫別人為自己服務等。
網絡欺凌 透過電郵、短訊、 互聯網等發放侮辱性的訊息或作人身攻擊的言論,以嘲弄及中傷別 人。除文字外,還包括照片、短片、聲音等使受害人感到尷尬、 受威脅的訊息。

遇上欺凌怎麼辦?

參考資料:
1. 黃成榮(2002),《教導學童遠離欺凌》,香港:復和綜合服務中心。
2. 黃成榮、鄭漢光及馬勤(2006)《全校總動員處理學童欺凌:實踐及研究》,香港:香港城市大學青年研究室。

求助渠道

  1. 可向信任的親人、同學或朋友傾訴
  2. 可向教師或家長求助
  3. 可向學校教職員或學生輔導員求助(可寫信或電郵)
  4. 可向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求助(可電郵capee@dsedj.gov.mo或在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網頁留言)
  5. 可報警求助(司法警察局報案熱線:993或治安警察局求助熱線:999/110/112)

刑責知識知多些

以下資料輯錄自現行《刑法典》,有關原文請參閱印務局網頁:https://bo.io.gov.mo/bo/i/95/46/codpencn/default.asp

類型 行為 刑責、《刑法典》條文
傷人 傷害他人身體或健康 處最高三年徒刑或科處罰金。(第137條)
毆鬥 介入或參加二人或二人以上之毆鬥,而該毆鬥致人死亡或身體完整性受嚴重傷害 處最高三年徒刑或科處罰金。(第145條)
恐嚇 以實施特定罪行來威脅他人,足以使他產生恐懼或不安,又或足以損害他的決定自由 處最高二年徒刑或科處罰金。(第147條)
脅迫 以暴力、或以重大惡害相威脅等手段,強迫他人作為或不作為,或強迫他人容忍某種活動 處最高三年徒刑或科處罰金。(第148條)
誹謗 向第三人將一事實歸責於他人,而該事實係侵犯他人名譽或別人對他人之觀感,即使以懷疑方式作出該歸責,或向第三人作出侵犯他人名譽或別人對他人觀感之判斷,又或傳述以上所歸責之事實或所作之判斷 處最高六個月徒刑或科處罰金。(第174條)
侮辱 將侵犯他人名譽或別人對他人觀感之事實歸責於他人,即使以懷疑方式作出該歸責,又或向他人致以侵犯其名譽或別人對其觀感之言詞 處最高三個月徒刑或科處罰金。(第175條)
侵入他人之私人生活 意圖侵入他人之私人生活,尤其係家庭生活或性生活之隱私,而在未經同意下作出下列事實:
a)截取、錄音取得、記錄、使用、傳送或洩露談話內容或電話通訊;
b)獲取、以相機攝取、拍攝、記錄或洩露他人之肖像、或屬隱私之物件或空間之圖像;
c)偷窺在私人地方之人,或竊聽其說話;或
d)洩露關於他人之私人生活或嚴重疾病之事實。
處最高二年徒刑或科處罰金。(第186條)
不法之錄製品及照片 未經同意,作出下列行為:
a) 將他人所述而非以公眾為對象之言詞錄音,即使該等言詞係對錄音之人所述;或
b) 使用或容許他人使用上項所指之錄製品,即使錄製品係合乎規範製作。
違反他人意思,且在非屬法律容許之情況下,作出下列行為:
a) 以相機攝取他人、或拍攝他人,即使行為人係在其本身正當參與之事件中為之;或
b) 使用或容許他人使用上項所指之照片或影片,即使照片或影片係合乎規範獲得。
處最高二年徒刑或科處罰金。(第191條)
勒索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正當得利,而以暴力、或以重大惡害相威脅等手段,強迫他人作出使該人或別人有所損失之財產處分。 處最高八年徒刑。(第215條)

影音專區

欺凌行為不是遊戲,為自己勇敢發聲,讓我們有機會幫助你

《從來未屈服》音樂短片

檔案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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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籍/教材專區

《尊己重人》宣傳小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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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緒?我有得揀!》宣傳小冊子

《情緒?我有得揀!》宣傳小冊子

書名 藏書地點
有教無戾 校園欺「零」計畫實務手冊 第七冊、第八冊(小學篇) - 教育心理輔導及特殊教育中心
有教無戾 校園欺「零」計畫實務手冊 第九冊、第十冊(小學篇)
有教無戾 校園欺「零」計畫實務手冊 第三冊、第四冊(中學篇)
Project C.A.R.E. Children and Adolescents at Risk Education
只能被欺負嗎? : 零霸凌, 這樣做就對了! / 穆斯塔法.賈南 (Mustafa Jannan)著; 林碧清譯
教導學童遠離欺凌 / 黃成榮著
校園欺凌篇 / 鄭惠君編輯
阻止欺凌,你可以做到!/凱撒琳•陳愛花著;謝影譯
我不一個人忍耐!不要被霸凌打敗/嶋崎政男監修;住本奈奈海繪;周姚萍譯
醜小鴨的抗欺凌日誌/羅思敏醫生、陳選豪醫生合著
別找我麻煩:37個幫助孩子勇敢面對霸凌的好對策/蘇珊•艾考芙•格林著;李岳霞、王素蓮譯
一起向校園霸凌說「不」!/鄭又珍著;鄭惠原繪圖;林育帆譯
其實我不想霸凌別人/艾琳•法蘭科著;寶拉•希菲繪圖;孔繁璐譯
霸凌是甚麼/森田洋司著;李欣怡譯
校園霸凌防制政策與實務 – 政策工具之觀點/林斌著
安全上學 快樂成長 : 如何防止校園欺凌與克服社交退縮 / 張雷, 馮有方, 王燕著 - 教育心理輔導及特殊教育中心
- 職業技術教育活動中心
- 教育資源中心
抗拒欺凌暴力 / 安藤由紀, 幌岩奈奈著; 喬瑩潔, 李常秀譯 - 教育心理輔導及特殊教育中心
- 親職教育中心
- 德育中心
- 黑沙環青年活動中心
- 外港青年活動中心
- 教育資源中心
學童欺凌研究及對策 : 以生命教育為取向 / 黃成榮著 -教育心理輔導及特殊教育中心
- 職業技術教育活動中心
- 教育資源中心
解決學童欺凌問題 = How to help your child overcome bullying for parents / 席拉.蒙羅 (Sheila Munro)著; 新苗編譯小組譯 - 教育心理輔導及特殊教育中心
- 親職教育中心
其實, 我不想霸凌別人! = Tough! / 艾琳.法蘭科(Erin Frankel)著; 寶拉.希菲(Paula Heaphy)圖; 孔繁璐譯. - 親職教育中心
- 親職教育中心(湖畔)
- 德育中心
- 教育資源中心
遇見霸凌, 我要裝作沒看見嗎? = Dare! / 艾琳‧法蘭科(Erin Frankel) 文; 寶拉‧希菲(Paula Heaphy)圖; 孔繁璐譯.
我被霸凌了, 怎麼辦? = Weird! / 艾琳‧法蘭科(Erin Frankel)著; 寶拉‧希菲(Paula Heaphy)圖; 孔繁璐譯.
香港小學學童欺凌現象與對策研究報告 = A study of school bullying in primary schools in Hong Kong / 黃成榮...等著 - 教育資源中心
霸凌女孩 [電子資源] : 女孩也會欺負人 = Girl bullying: girls can be bullies / 美國專業教育影片製作公司攝製.
欺凌弱小 [電子資源] : 你不必再忍受了! = Bullying: you don't have to take it anymore! / 美國專業教育影片製作公司攝製.

註: 教育資源中心服務對象:
- 本澳現職教師、學校專職人員;
- 教育、社會服務機構或團體的相關人員;
- 退休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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