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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的一些看法

我對【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的一些看法

以下內容轉自舊版「教師天地」

kenneth6791發表----------------------
1. 我認為【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是一個新起步,但似乎有些地方沒有著墨。其中我看到有兩點不足\r
(1) 【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沒有為一定教齡的老師(有20年教齡或以上的)提供足夠的保障:要一些將近退休,辛苦一輩子的老師現在才去供供積金?我看不用供多久,這批老師都退休了,能供到多少?十萬元?十五萬?真的可以使退休的老師們無憂慮地過活?如何體現社會和當局對這些勞心勞力的老師們的敬意?從【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中看不出來,也似乎沒有提到。
(2) 【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對已在職的(已有幾年的教齡)老師不能起吸引使其繼續留下來為教育工作奮鬥:想薪水高一點,不管教了多少年,都需要去升級,要通過一連串的考驗。節錄其中一段“晉升至相應職級的條件”
“至少須具備大專學歷,且有教師(師範)培訓”,我想已有不少學校都有這樣要求,只有少部份較年長的老師學歷上可能達不到,但教學除了學歷外,最重要的是經驗和對學生的耐性和愛心,不用當局這樣硬性規定吧,難道叫這些四、五十歲的老師拼了老命地去拿個學位?太強人所難了吧!
“符合〝教學人員專業委員會〞訂定的其他條件,評核累計五年達合格或以上”, 訂定什麼條件?即是要不要考試?學校已經每年有一個教師評核,當局不是認為這個校內評核是沒有任何壓力吧!抑或是要再加更多的壓力給老師們?算一算平均每年都要被評一次,更多評核的話只會使老師們的壓力無法減少之餘再百上加斤!真擔心像鄰埠的〝語文基準試〞,弄得老師們都一頭煙,有人跳樓、有人失眠、有人健康一直差,政府是否想要見到澳門的老師們也出現這些情況才來後悔?
舉一個例子:巴士公司的司機們,每年都會被公同去評核工作表現,這是正常的。但有沒有要司機們每年去再考一次交通、再考一次駕駛執照的需要呢?簡直是多餘。
“工作滿五年,參加專業發展活動累計達到150小時或以上”即平均每年30小時,小弟雖不才,但每年的上課學習、交流參觀、培訓等等的時數肯定會超過這個數字。認真進取的老師們也一定不只這個數字,不想學的人也會想盡辦法轉空子,所以這個要求根本沒有什麼意義和意思!

2. 我認為【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需要針對的是對教師年資的重視和工作的認同感及榮譽感
像公務員的制度,可以不向上升,而是向橫加。一般公務員每工作滿幾年,薪俸點數就會加一點,職位雖然不變,但這樣做就可以體現到有年資了。私校教師可否也參照這種做法?我認為大多數教師都想“做好呢份工”,而不是硬要拼命地為升級而接受更多更多的評核。當局也不要為了立法而立法,拿嚴苛的法令去綁死老師,這只會使老師對工作更無力和失去熱誠、對政府制度更心淡,無法獲得應有的尊嚴。

希望當局真能急教師之所急!!

ngaiu發表----------------------
很好的意見

xtrianer發表----------------------
百分百認同

Teresa發表----------------------
就好似政府工的所謂 "橫跳"。

yourmother99發表----------------------
I strongly disagree with what you said. Well, there are good points in this system. And I don't think that you use the example 'getting a driving licence' to compare with 'teachers to take the test' is appropriate. Teaching and driving are two different things and differet skills.

k246發表----------------------
真說得對,本人都十分同意您的說法。
其實政府一致規定老師的薪金、津貼及年資的計算方法,加上有一個良好的退休制度便可以的,老師也會安心工作。

yumingla發表----------------------
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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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贊同。
《私框》裡對師範培訓的重視,真是令我這個辛辛苦苦讀完專業碩士又努力積累了五年工作經驗的人頭疼啊。雖然非常努力的去參加各種培訓,但是都不是教青局認可的師範培訓,而且要報名參加貴局認可的師範培訓關卡重重,以至於現在出現很多專衝著賺錢而來的垃圾培訓。難道就不能開放一點?對年資足夠,工作表現優秀,繼續深造過的老師做出一些豁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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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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